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桥式行车安全使用规定

发布:路港起重 浏览:次

  在企业车间一般使用桥式行车吊运重物,不但节省空间,操作也方便。在使用桥式行车的过程中,要保证行车的运行安全,小编为大家介绍下车间桥式行车安全使用规定。

  1.开车前应将所有控制手柄扳至零位,关好门窗,鸣铃示警后方可动车。

  2.桥式行车起动要平稳,不得高档起动。操纵控制器时,必须按档次进行。吊钩转动时不允许起升,防止钢丝绳跳槽。

  3.桥式行吊大车或小车运行至接近终点时,应降低速度,严禁用终点开关作停车手段使用,也不允许用打反车达到制动目的。

  4.司机在作业中应按规定对下列各项作业鸣铃报警:

  ①起升、降落重物,开动大、小车运行时;

  ②起重机通过或行驶在视线不清处时;

  ③行车运行到接近同跨轨道上的另一台行车时;

  ④吊运重物接近人员时。

  5.对双吊钩(主、副钩)桥式行车,不准同时用两个吊钩分别吊两个物件,不工作的吊钩应开到接近上极限高度位置,并且不准带挂吊索。

  6.有主副吊钩的起重机,在主、副吊钩换用或两钩高度接近时,应一个一个单独工作,以免两钩相碰。

  7.同一跨度内有多台行车工作时,两台行车应保持1.5m以上的距离。因工作必须接近时,应经邻机同意,但最小距离应在0.3m以上。不允许利用一台行车去推动另一台行吊进行工作。

  8.在正常工作中改变运行方向时,应将控制手柄扳至“零位” ,当机构完全停止转动后再换向开动。

  9.对于地面操纵的行车,应做到:

  ①操作人员应面对起升吊钩进行操作,不允许操纵电缆与起升钢丝绳交叉操作;

  ②操作人员走动路线应与行车驶路线保持一致,不得倒退行走操纵行车;

  ③不准同时开动三套机构;

  ④不得操纵运行速度超过45m/min 的起重机;

  ⑤不允许同时操纵两台或两台以上行车。

  10.如果为抓斗或电磁吸盘行吊,还应遵守以下规定:

  ①抓斗或电磁盘工作时,应保证吊具随行电缆与起升钢丝强运动速度一致,不得使抓斗、电磁盘转动,以免电缆与钢丝绳相互缠绕发生事故;

  ②不准用电磁盘吊运温度在2000C 以上的工件;

  ③不允许用抓斗抓取整块物件,避免吊运过程中的物件滑脱;

  ④当发现电磁盘有残磁时(切断电源后有部分重物不能掉离电磁盘) ,应停机进行检修。

  11.严格按行车使用说明书所规定的工作条件内使用行车,吊运熔化金属、有毒物品和易燃易爆物品应符合相关要求。

  12.吊动作业完成后,将行车开到指定地点,小车开到司机室一端(无司机室的为非滑线侧),吊钩升至接近上极限位置(抓斗、电磁盘等吊具放到地面),控制器全部扳到“零位”,切断电源,并清扫擦拭,保持清洁。对露天工作的桥式行车,不工作时应开到停车位置,并可靠锚固。

  企业在使用桥式行车的时候,一定要遵守相关操作规程,避免违规操作。